发改委年度考核指导方案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做好年度委机关、委属事业单位科室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并评选出市发改委优秀科室和先进工作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公务员考核对象为委机关正科级及以下干部;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对象为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委机关工勤人员;先进工作者考评对象为委班子成员外的全体人员(包括聘用人员);科室评选对象为委内设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二、考核内容和等次人员考核以职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德和绩
从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完成重要工作任务、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德;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效果等方面考察绩
科室考评从履行岗位职责、承担重要任务、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方面考察
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委属事业单位人员及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名额由市公务员局确定
委内评选"优秀科室"3个、"先进工作者"5名(含工勤人员和聘用人员各1名)
三、考核计分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及队伍建设考核、年终民主测评,总分为100分,同时设有加扣分及一票否决因素
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工作业绩及队伍建设考核(60分)1
工作业绩考核以职位(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科室、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第1页共4页目标情况等情况
机关建设主要考核人员学习、工作作风以及效能建设等情况
工作业绩及队伍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由单位根据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履行情况分别考核
对工作人员主要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