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为了规范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与管理工作,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依据《河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和学校教务处对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对我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系部毕业论文工作的全程管理,特别是中后期毕业论文的检查和指导、毕业答辩、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的归档等项工作
组长:王保林成员:赵军花、汪诗怀、上官绪红、程光、韩新宽、刘丽丽、周亚蕊、刘根霞秘书:孙蕾、张悦二、指导教师工作及要求1、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指导毕业论文人员的资格须经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定
初次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须经过专门培训
3、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在整个毕业论文阶段全面负责(含毕业实习)
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为5-7人,最多不能多于10人
4、指导教师在申报课题批准后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附表六),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在第七学期第18周前发给学生
任务书应与申报课题一致,下达后原则上不得变动
5、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说明毕业论文的目的和作用、任务与要求、基本内容、工作程序与时间分配、主要参考资料、文档整理、论文撰写及成绩评定标准等
各专业应编写包含上述内容的“毕业论文指导书”,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
6、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附表七)和开题答辩(附表八)
7、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交流,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每1次均应填写指导记录,指导教师必须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指导,因材施教,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要注意引导学生、充分发挥其主动性,不能包办替作
要掌握学生的工作进度,使全部工作任务保质有序按时完成
8、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撰写论文、论文提要和汇报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