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企业清理整顿意见电石和铁合金行业是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近年来一些地区和企业受利益驱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纷纷新建、扩建电石和铁合金生产能力,甚至大量建设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电石、铁合金生产装置
东部地区一些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还将落后的生产能力转移到中西部地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电石和铁合金生产能力分别为700万吨和1000万吨,在建生产能力分别为300万吨和500万吨,预计20*年电石和铁合金生产能力将分别超过1000万吨和1500万吨,生产能力超出预期市场需求的一倍以上
电石和铁合金工业大规模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和严重环境污染,而且加剧了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为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电石、铁合金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的势头,现就清理整顿电石、铁合金行业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3号),以及原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工商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现有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和在建(拟建)电石、铁合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坚决淘汰敞开式和1万吨(单台装机容量为5000千伏安)以下的电石炉、单台装机容量3200千伏安及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和100立方米以下的铁合金高炉;20*年年底前,淘汰单台装机容量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
对依法淘汰的生产装置要进行废毁处理
对超标排污的电石和铁合金生产企业,由当地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的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需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0*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