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宁波大学学生社区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第一条总则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宁波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宁波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学生社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社区辅导员队伍建设,使社区辅导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并使社区辅导员做好社区学生工作、营造优良社区氛围的同时,能不断锻炼自我、提高自我,结合我校学生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聘任对象社区辅导员由学校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辅导员、团学工作者)轮流挂职
社区辅导员的聘任由社区党工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挂职期限为半年或一年
挂职前由学校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
第三条职责社区辅导员以“协调沟通、力量整合、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决策参考”为基本方法,以学生党建、校园文明、校园文化、学风建设、指导服务、安全稳定等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积极宣传校党委工作方针、认真执行社区党工委工作任务,履行对社区学生的教育、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具体岗位职责如下:1、担任工作站站长,领导本站和下属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负责工作站各项重大事务的决策
根据社区党工委的工作要求,结合社区的特点,制订本工作站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
2、按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社区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深入学生寝室,及时了解社区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4、建立、健全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为主要节点的社区学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