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7页**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部门、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强化会计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涉及会计核算的部门、子公司
第三条各部门、子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对本部门、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指导和管理各部门和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通过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部门、子公司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操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第六条各子公司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第2页共37页第1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7页备会计机构负责人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三)主管一个部门、子公司或者部门、子公司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以上经历;(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系统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第八条各部门、子公司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