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管理,提高招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优化员工队伍结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招聘对象主要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在国家招生计划内被公办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适当考虑经教育部认证学历及学位的硕士及以上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的非应届国内毕业生需确认未曾就业且在校综合成绩在85分以上
第三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专业对口、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二)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岁;(三)身体健康,适应相关岗位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单位,公司总部及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1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招聘毕业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公司招聘毕业生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的制订与组织实施;2、负责编制公司系统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3、负责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毕业生人选;4、指导、监督各单位毕业生招聘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编制、申报本单位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落实公司下达的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3、负责办理毕业生入职手续、开展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三章计划编制第八条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本单位业务发展情况、劳动定员、人员结构、自然减员等因素,充分征求人员需求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第九条毕业生计划内容由需求单位、需求岗位、学历(学位)、专业、需求数量、需求原因等信息构成
其中,计划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