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1范围本工作规范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的分类、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的下达、监督检查的依据、监督检查的抽样、监督检验的过程、监督检验的报告、监督检查结果的异议处理、监督检查样品管理、监督检查检验结果上报、工作质量考核、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的要求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省、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
县级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政府要求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也适用于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1992]价费字496号)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定检产品目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productqualitysupervisionandinspection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其结果依法处理的活动
包括:计划编制、任务下达、抽样、检验、异议处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后处理等
2检验机构inspectionbody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部门考核合格,具备相关产品检验资质,并且符合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机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检验人员inspectionpersonnel检验机构内经省级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从事抽样、检验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