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聘任制意见关于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和聘任制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关于推行竞争上岗和聘任制的有关要求,经区委组织部同意,现就2006年区城管大队部分干部竞争上岗和聘任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竞争范围及岗位设置办公室、法制科、X中队、X中队、X中队、X中队、X中队、X中队、中队各设一名正股级干部岗位,共9个职位
二、竞争职务的标准与条件1、热爱本职,自觉拥护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好;身体健康
2、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即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即不超过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中专以[本文转载自-找文章,到]上学历
3、从事城管工作满X年以上,熟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
4、大胆负责,不徇私情,不怕吃苦,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近两年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城管大队中层干部竞争上岗1、部署动员
召开全体人员动员会议,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2、组织报名
本次竞争上岗,采取个人自愿的形式报名
凡参加竞争的人员,由本人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
干部主管部门将根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述职演讲
报名竞争人员,主要谈自身竞争优势和所竞争职位的工作思路、打算,满分为100分
每名参与竞争人员第1页共2页述职演讲不得照稿宣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演讲结束后,当场公布演讲成绩,并依据成绩高低,按选拔职数1:1
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
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