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档办〔2011〕13号湖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征求《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修订)》意见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档案局,省直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组长单位: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机关档案工作的政策规范和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下机关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提高全省机关档案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省档案局对1999年印发的《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作了修订
现将《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修订)》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4月15日前将修改—1—意见以书面—2—形式报省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
附件: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修订)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主题词: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征求意见通知抄送:省档案局(馆)各处室
—3—湖北省档案局办公室2011年3月28日印发打印:刘校对:陈共印60份附件: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适应机关档案工作的新情况,提高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做好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为机关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发〔1987〕27号)等规定,结合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机关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安全
(三)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其他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和相关资料
(五)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报送已公开现行文件
(六)对本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七)对本机关直属单位和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