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安全生产活动意见为全面落实区政府明确我局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区镇区园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各部门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良好,为城管事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工作目标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各项指标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三、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考评。四、工作重点(一)突出主线,进一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涉及户外广告设施、环卫清扫保洁运输处置、户外违法小广告清理、非机动车停放、违章建筑拆除和相关工程建设的各类主体安全责任。一要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区相继出台的文件精神,将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个企业。二要推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制度,告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责任,并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三要强化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和检查,持续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四要深化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第1页共4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二)强化职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水平。按照机构健全、职能强化、人员配齐、装备到位、管理落实的要求,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管理队伍。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局机关、文印室防火防爆及档案室防火防盗防泄密;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安全工作,严格财经纪律,杜绝现金过夜的现象;认真开展全局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局属单位车辆、设施设备维护使用、办公场所等监管监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维修车辆时安排驾驶员到现场监控,及时查修隐患;建立全局24小时值班制度。2、法制科负责本科室公用设施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使用公务车辆时负责相应的安全责任;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3、市容环卫科负责做好本科室公用设施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使用公务车辆时负责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全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广告经营单位发放《区城管局安全生产告知书》,要求其主要负责人签署《区城管局安全生产承诺书》;对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占道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4、行政执法大队要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网络、组织台帐、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程序到位;负责所属执法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车辆入库明确时间要求,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到现场监控,隐患及时查修;做好公用设施安全使用和执法文书的妥善保管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指导、违法小广告清除第2页共4页保洁公司、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公司、违章建筑拆除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向其发放《区城管局安全生产告知书》,要求其主要负责人签署《区城管局安全生产承诺书》5、环卫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环卫“两中心”生产用房、环卫作业车辆、设备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