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监督部分)1目录一、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卫生监督部分)………………3二、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卫生监督部分)………………9三、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卫生监督部分)……10四、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卫生监督部分)……14五、行政处罚工作规范……………………………………15六、行政处罚工作流程……………………………………23七、行政处罚档案管理工作规范…………………………25八、行政处罚档案管理工作流程…………………………31九、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范……………………32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34十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规范………………………35十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流程………………………37十三、监督法制宣传工作规范……………………………38十四、监督法制宣传工作流程……………………………42十五、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规范………………………43十六、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流程………………………5023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卫生监督部分)1
总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承担的卫生行政许可的实施,适用本规范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各街道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所(以下统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负责城阳区行政区域内卫生行政许可的实施
目的为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保障和监督本单位卫生执法人员正确、公正、及时、高效实施卫生行政许可
1基本要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行政许可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正确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
2公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采取政务网站、设置公告栏或其他方式在办公场所长期公示以下内容:4(1)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依据;(2)许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