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保安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学习规定一、新招收的保安人员准备上岗,必须进行“应知应会”和“管理规范”教育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一)、公安部及省、市有关保安服务业的文件;(二)、我国保安业与本公司(本单位)的现状;(三)、保安服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四)、保安员的条件、职责和纪律及礼仪、奖惩制度;(五)、本岗位保安服务的基础知识等
通过岗前培训树立保安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明确保安员的职责任务,掌握上岗“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应遵循的礼节和组织纪律
二、保安员岗位学习指上岗后完成本岗位保安任务,更好地掌握本职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的进一步学习
学习内容包括:(一)、保安基础知识,如在执勤中对各种治安问题的预测、控制和处理的知识;(二)、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原则和方法;(三)、擒敌格斗、防卫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运用;(四)、法律的基本常识;(五)、本岗位专业知识;如企业等保安服务的专业知识
第二章保安员岗位职责权限规定一、坚持优质服务、文明执勤、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公司声誉;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完成领导赋予的岗位任务和其他任务;三、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法制观念和业务技能;四、熟练掌握和使用配发的装备器材,爱护装备器材及公物;五、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服从管理;六、吃苦耐劳,团结互助,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七、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和安全规定,切实防止事故;八、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九、保安人员可以配备非杀伤性防卫工具和通讯报警用具;十、在执行勤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的现行违法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利;十一、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全证据、维持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侦查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