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行政权力外部流程图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行政许可流程图(一)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办理部门:会计处办理地点:市财政局604室服务电话:0518—85521543监督投诉电话:财政局监察室0518—85521534符合条件申报单位申请审查一、申请条件:1、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二、提交的材料:1、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报告;2、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3、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5、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6、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市财政局会计处(备案)通过网媒体、文件、网络公开办理程序及办理条件
决定向申报单位发放证书(当日办结)不够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受理属地县、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会计从业资格办证行政许可流程图(二)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办理部门:会计处办理地点:市财政局604室服务电话:0518—85521543监督投诉电话:财政局监察室0518—85521534报名人申请会计处委托的审核点审查(当日办结)决定会计处发放准考证(考前3周)通过网络、报刊、文件等公开办理程序及申请条件
申请人参加考试通过网络、报名点等公布成绩(等省厅核发成绩后1周内)向各报名点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报名点通知考生领取
考生凭单和学历证明原件到财政机关注册办证
不够考试资格或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