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城管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环境,根据市政府《xx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辉政文〔20XX〕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目标要求,重点解决我市存在的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户外广告、交通秩序、遗撒易漏等突出问题,通过大力度、全方位集中整治,努力营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冯海生任组长,副局长李建成,副书记崔保云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活动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5日)
充分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标准,迅速行动,全面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0日)
局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督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
(四)整改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要进行整改,局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二次验收,确保达到整治标准
四、整治标准及责任分工(一)XX县区主次干道要严格按照环卫标准搞好清扫保洁,努力实现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环卫工作长效机制
垃圾清运要在日产日清的基础上,确保早7:00前清运完毕
责任单位:环卫处第1页共3页(二)主次干道禁止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取缔所有临时性自发市场,临时性摊点必须到指定位置经营
责任单位:各执法大队(三)所有早餐门店一律进店经营
临时性早餐点必须有摊位证,并实行定点、定时、定范围经营,禁止占道经营
临时早餐点必须配备垃圾容器,保持周边干净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