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申请表(无机砂浆类保温系统)认定编号:昆建保温(20)号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产品(系统)名称:填报日期: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填表说明一、产品按系统一表一报,每个系统填写申请表一份
1二、填报申请表的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申请表》一份;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申办人员应有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3、无机保温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资料(应明确系统构造、系统性能指标、各组成材料的性能指标及组成材料的生产企业等);4、无机保温砂浆保温系统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5、无机保温砂浆保温系统生产企业试验员上岗证或相应检验项目的培训合格证、社保证明等;6、无机保温砂浆保温系统生产企业主要试验设备购置证明及计量检定证书;7、无机保温砂浆保温系统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管理文件和试验室管理文件;8、无机保温砂浆保温系统生产企业的影像资料
该影像应从企业大门开始,全面记录厂容厂貌、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试验室、检测设备,全程影像记录不得停顿或断开;9、产品系统及各组成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及无机保温砂浆的常规检测报告
建筑保温系统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一套和无机保温砂浆常规检测报告一份,无机保温砂浆检测样品须由住建局总工室到生产企业进行封样,并送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10、无机保温砂浆保温系统应用业绩证明
提供典型工程的系统应用情况说明,需有工程所属建设单位确认并附相应意见;(注:除7、8条外,其他申请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便于核实
核对完毕,原件退还申请企业
如有需要,申请企业应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现场实地核查
)三、联系部门: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室地址:昆山市同丰路598号邮编:215300电话:0512-27363209573632162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