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家发改委公告2003年第23号【发布日期】2003-09-18【生效日期】2003-09-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23号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五十一批)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精神,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和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五十一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五十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三年九月十八日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五十一批)一、汽车生产企业二、摩托车生产企业三、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四、撤销产品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五十一批)一、汽车生产企业序号企业名称《目录》序号扩展、更改内容(项)备注1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1128同意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已列入《公告》的CA6471E1型轻“”型客车,划分到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将不再生产该车型
2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吉林轻型车厂121同意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吉林轻型车厂已列入“”《公告》的部分产品,划分到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吉林轻型车厂将不再生产这些产品
3芜湖一汽扬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124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275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176东风汽车有限公司3127东风南充汽车有限公司318东风日产柴汽车有限公司3349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7210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58611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原天津三峰客车有限公司)161同意天津三峰客“”“车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天津三峰客车有限公司更改为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更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