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主要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之一,应当充分发挥好以下三个职能
一、发挥登记注册和合同管理职能,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服好务首先,要积极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
要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主动为企业登记提供各种便利措施
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
做好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工作,落实联结企业制度
其次,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稳步推进“订单农业”
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在农村宣传合同法律知识的力度,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加强对农业经纪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农业经纪订单合同文本;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
同时,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
再次,要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注意加强、改革和完善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
大力扶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引导农村私营企业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
二、发挥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为全面繁荣农第1页共3页村经济服好务首先,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农资质量安全
要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专门的农资经营户台账,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