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核查工作方案为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确保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目的通过日常核查,掌握基本单位名录库及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维护更新现状,了解各省在名录库维护更新和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核查对象和内容核查对象为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真实性
单位是否真实存在,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工商部门已注销或吊销的企业,是否存在关闭多年的企业
(二)准确性
单位类型划分是否准确,是否正确划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其中是否混入个体经营户、项目和内设机构等
一套表调查单位是否达到规模(限额)标准
重点核查工业和服务业单位是否达到规模标准,批零和住餐业单位是否达到限额标准,建筑业企业是否拥有资质等级
单位基本信息是否准确
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要业务活动、行业分类(行业门类)、登记注册类型和机构类型等内容是否准确
(三)及时性
重点核查工商和税务等部门提供的上一个报告期新审批登记单位,其中正常经营的单位是否已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未开展任何活动的单位是否未经调查直接导入基本单位名录库
三、核查工作安排对31个省(区、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单位进行日常核查,每次每个省抽取1-2个县(区、市),根据抽中县(区、市)的单位数量,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四、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根据名录库维护更新和调查单位审核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
核查小组组长由司级或处级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二)确定核查县(区)
国家统一确定抽中县(区)名单,并由核查小组在出发前1周告知核查省份
(三)确定两张核查单位名单
核查单位名单一(附表1)
重点核查在库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