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科学技术部、总装备部、财政部【发布文号】国科发计字〔2006〕329号【发布日期】2006-07-31【生效日期】2006-07-3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科学技术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29号)各有关单位:“为保证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强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高效性和公正性,按照《关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的要求,科技部、总装备部和财政部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1]632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863计划的组织实施中遵照执行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1]632号)同时废止科学技术部总装备部财政部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保证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科学、规范、高效和公正的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863计划是解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统筹高技术的集成和应用,引领未来新兴产业发展的计划,主要支持《纲要》提出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
第三条第三条863计划按照研究开发任务的性质,选择若干高技术领域作为发展重点,领域内设置专题和项目,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