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参考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小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补助标准居民健康档案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印制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0元/人2
使用及管理居民健康档案3
更新健康档案
1元/份健康教育3
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辖区居民1
提供健康教育资料(1)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
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2)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
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5
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辖区居民2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
每个机构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100元/次/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小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补助标准6
重点疾病健康教育3
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150元/次健康教育7
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辖区居民4
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200元/次8
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5
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