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干部选配工作方案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部队伍组织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市直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配工作的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选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层干部选配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等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民主集中制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局的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本次中层干部选配的职位及数量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只选配6个重点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6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中队长5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副主任1人
三、选配工作的任职条件和资格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清正廉洁
2、具有选配职位要求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
3、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两年考核优秀或称职(合格)
4、参加选配的人员,截至到2008年10月19日,男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学历)
5、参加中队长选配的人员,必须具备副股以上级别
6、参加办公室副主任选配的人员,必须是公务员
四、选配人选的确定办法本次中层干部选配工作,按照中队长、副中队长和办公室第1页共2页副主任同步进行,采取结构性综合计票,择优评定的办法
主要由民主测评、组织评价两部分组成
(一)选配工作实施步骤:选配工作实施方案审批后,从10月21日开始,按照组织发动、组织实施(包括民主测评、组织评价)、任免报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