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创新活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
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党内民主与党的创新活力之间的内在联系,科学阐明了发展党内民主对于增强党的创新活力的重大意义
当前,通过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应把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作为着力点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内民主的主体
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反映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
党员主体意识愈强、权利愈得到保障,党内民主就愈充分
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出了新要求,采取了新举措
胡锦涛同志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
”他强调,要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使党内民主意识普遍增强、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党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
2004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员的各项权利作了更为规范和完善的规定,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更加具体化、制度化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要求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就是在党建工作中牢固树立党员主体地位意识,把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广大党员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党内事务的管理,自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为此,应在教育管理中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树立服务意识,切实维护和实现党员的各项权益;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基础,建立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维护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引导广大党员树立主体意识,提高素质能力,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敢讲话、讲真话
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第1页共2页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新活力,需要以完善党内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