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申报类型: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申请书企业名称(盖章):所在地区:申报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一、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企业,须如实填写本申请书
除指定年度外应填报认定年度前一年企业有关情况
企业名称须填全称
二、受理号由地方主管部门填写
三、申报类型由企业填写
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七条的第一或第二类条件申报的,“申报类型”处对应填写“第一类”或“第二类(支持领域)”
“(支持领域)”由申报第二类的企业从认定工作通知明确的支持领域中选择一个领域填写,并在表2中填写该领域收入占企业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比例
四、企业应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将申请书纸质版(按A4纸规格装订)和电子版提交至地方主管部门
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须保持完全一致
五、申请书中注明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请书纸质版须加盖骑缝章
六、除另有说明外,申请书中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无”
七、根据《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参与认定工作相关人员应对本申请书内容严格保密
1目录一、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程和总体战略二、企业研发水平需包括认定年度前两年企业获得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认定年度前两年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完成情况、企业技术领先性和创新性、认定年度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认定年度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等情况
三、企业经营水平需包括认定年度前两个会计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业务收入、认定年度前两个会计年度利润率水平、品牌知名度、人均集成电路设计业务收入、企业相关重大兼并重组情况等情况
四、企业发展潜力需包括企业成长性、企业发展规划、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情况等方面情况
五、企业支撑带动作用需包括对产业上下游的带动作用、落实国家规划发挥的作用等方面情况
(上述内容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万字)2附件一:企业情况表表1申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