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1)德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卫生院各科室: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处置等环节的坏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按照《XX县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规范农村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贵卫发[20XX]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医疗机构或相关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行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鸿(德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副组长:陈晓琳(德新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成员:刘娅红陈文祥刘红刘大勇颜德辉刘大琳宋军军何芳姚其慧张明祥兰大坪卢登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医院综合办公室,由陈文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建立健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一)综合管理第1页共3页各医疗机构及有关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管理各医疗机构及有关科室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