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应急规章制度[范文模版]篇一:兴峰乡应急管理工作联动制度兴峰乡应急管理工作联动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乡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提高乡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一、乡政府要按照“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和优势,保证应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二、乡政府要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三、乡政府要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各村、企业以及上级、周边乡镇救援机构的应急联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应急管理合力。四、乡属各单位、基层组织和企业要主动加强横向沟通配合,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对可能影响多个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赢得信息及早发布、及早处置的时间。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乡属各单位、基层组织和企业、各村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发挥各自作用,服从指挥,加强各部门之间配合,提高协同应对能力。六、各村要经常组织开展区域合作,加强区域间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形成区域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篇二:锦江镇应急管理隐患排查制度锦江镇应急管理隐患排查制度(一)目的。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把突发公共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二)内容。本制度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公共卫生、社会事业和公益服务、社会秩序等领域存在的下列行为或状态:第1页共6页1、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2、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3、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活动场所、农田、森林、工程设施和在建工程、单位内部场所、私人房地产等范围内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4、易受地震、暴雨、雷电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危害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等;5、因激烈情绪或极端矛盾可能导致恶性上访或恶性斗殴的;6、其他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三)主体。镇政府和各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监察主体。(四)权利和义务。镇直各单位要逐级建立和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隐患,均有义务向直接责任单位、管理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反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监管监察部门反映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中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等行为。(五)流程。镇级机关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本辖区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公共卫生和群体性事件四类分别建档造册。档案要专人管理,随时备查。镇级机关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要及时化解处理,一时不能化解处理的要制订化解处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化解处理的目标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质保障;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的时限和要求;日常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镇级机关应定期及时地将排查出来的隐患分类汇总报送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XX县区应急办,并由其分类汇总报送县政府。第2页共6页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对上报的需要协助处理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隐患专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上报工作。(六)监督。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对镇直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应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法规报请县政府严肃处理。(七)惩戒。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镇直各单位应急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隐患、不积极治理化解隐患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导致可以处理化解的隐患转化为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