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2号)的要求,为规范建设用地报件中补充耕地方案的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特制订本试行文本、表格
二、耕作层剥离区指批次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实施方案)和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占用的农用地中需进行耕作层剥离的区域三、耕作层利用区是指利用耕作层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低产田土改造、其它农用地改良及城市绿化用地等的区域
四、根据黔府办发22号文规定,批次用地(包括城市实施方案)占耕面积大于10公顷(150亩)的,按要求编写《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占耕面积小于10公顷(150亩)的,只需填写耕作层剥离利用情况表(本方案附表6)
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占耕面积大于10公顷(150亩)的,按要求编写《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占耕面积小于10公顷(150亩)的,只需填写耕作层剥离利用情况表(本方案附表6);单独选址项目需编写土地复垦方案的,可将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纳入复垦方案,可不另行编制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
五、本方案统一采用以下计量单位:面积用公顷,厚度用厘米,耕地作层剥离利用方量用立方米,资金用万元
XXXXXX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讨论稿/试行)剥离利用实施单位:(盖章)编制日期:年月1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各项规划等
2基本情况概述建设用地项目情况简介,说明建设项目区位置、范围等
含总用地面积、各地类面积,主要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质量(含土壤性质、耕作层厚度等)情况进行描述(批次用地须分地块描述)
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基本情况表(表1)地块编号占用耕地面积耕地质量情况剥离区基本情况说明剥离区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并说明剥离区土壤条件、剥离面积、剥离厚度、剥离土方量等
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