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廉能管理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廉以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促进本局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根据《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廉能风险防控标准化作业规程》,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计分方法和考评内容(一)计分方法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各单位自评得分、局廉能风险防控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考核得分、局领导评价得分,分别占20%、60%、20%的原则综合计算考核结果,排出名次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90—89分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具体记分方法见考核标准)
(二)考评内容⒈组织机构发挥作用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
(5分)⒉工作机制完善健全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按期查找单位、个人廉能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并按月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15分)⒊公开内容及时全面
按照局《局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廉能风险防控标准化作业规程》规定内容及时限,公开相关工作结果
(10分)⒋防控措施落实规范
坚持使用办照明白卡、便民联系卡和各类服务指南,规范使用各种防范登记表和登记台帐
按《廉能风险防控标准化作业规程》规定,履行相关上报审批手续
(40分)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无因落实防范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投拆,无被上级明察暗访或局查处的工作人员违纪行为
(20分)第1页共2页⒍群众评议成绩优良
企业、群众调查满意率90%以上,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考评中,成绩优良,位于优胜档次
(10分)三、考核方法为体现考核的客观和真实性,对单位考核实行以季度考核为主,与年度目标考核同步进行,与单位自评、领导评价结合,以考察档案、资料记载和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对个人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四、考核结果使用年度形成考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