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书
金山镇20XX年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共金山镇委员会金山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全镇范围内安全事故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明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如下:一、“一岗双责”的范围“一岗双责”的范围: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职责
党委书记、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职责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主持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干部职责
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范围党委书记谢正伦、镇长杨孝勇
对全镇安全工作负总责,第1页共2页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镇人大主席姚文献
负责农业、农机(含提灌站)、水利设施、森林防火、防洪等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