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明鉴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机构建设与纪检体制改革三十年回顾制改革三十年回顾今年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
三十年间,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特别是机构建设和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我省截至目前已建立纪检监察机构近4000个,有专职纪检干部一万多名,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三十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建设经历了恢复、健全、完善和不断改革的阶段,地位不断得到加强“文革”结束后,被取消的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得以恢复
1977年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明确了中央XX县区以上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8年7月,省委决定成立中共XX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筹建和日常工作
1979年1月,经中共XX省四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了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这一时期,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相继完成组建,并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1982年党的“十二”大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代会选举产生,向党代会报告工作
1983年7月,省五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中共XX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从这时起,全省各级纪委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相同,地位明显提高
一是确立了纪委是同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之一,树立纪委的权威性
“十二大”前省纪委全称为“中共XX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省各级纪委以此类推
“十二大”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况,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得到了大大加强
一方面纪委和党的委员会一样,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增强了纪委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地方各级纪委作为同一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地位在“十二大”以后得以确立
1985年中纪委就贯彻中办发[1984]33号文件下发通知,再次强调“地方各级纪委是同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几套班子之一”
按照中央要求,全省各级纪委都按同级班子建设的标准进行了相应配备
二是双重领导体制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