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系统案件分析与思考1997年—2000年,*市城建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96件,其中:经济类案件214件,占案件数54%;失职类案件54件,占13
6%;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51件,占12
8%:政治类案件7件,占2%;其他类案件70件,占17
处分违法违纪人员390人,其中有8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受处分人员中,有局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6人、科级干部136人、一般干部129人、其他人员72人
一、城建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是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居多
四年中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214件,占案件总数的54%,其中:贪污56件、受贿39件、挪用公款15件、违反金融政策法规27件
二是大案要案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行政“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增多
四年中查处大案要案162件,涉案人员408人,查处的违纪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117件,百万元以上14件,一千万元以上的3件;在查处的百万元以上的案件中,行政一把手占85
三是企业内部管理薄弱,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的案件上升
最近查处的一起制售、贩卖高速公路假票的特大团伙案,涉及104人,违纪金额44万元,就是由于管理上的漏洞,领导长期失察造成的
二、城建系统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主要表现形式是:1、利用职权私包工程,从中贪污受贿少数建筑施工企业和物业管理部门领导人,利用职权私自承包工程,或将巨额工程款挪借他人经商进行盈利活动,从中收取高额利息回扣,在214件经济案件中,发生在建筑企业领导人和中层管理人员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占80%以上
1997年查处的中建一局原三公司项目经理罗汉斌,利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之便,挪用工程款650万元,进行盈利活动
以私人公司名义承揽两个装修工程,收取工程款221第1页共8页万元,罗将工程款存入私人公司帐户,而人工费和材料费均由项目部支付,并摊入项目部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