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1996〕258各委〕、直属有关: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交通根本建立的工程质量监视依法理工程建立建筑的行为进步工程质量程度完成“九五〞间交通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的方案和目的
参照1992〕443文和建委有关编制了
广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施行细那么
本细那么自1996年10月1日公布施行原
广东公路工程质量监视暂行规定
希各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注意搜集、积累资料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随时告以便对新颁的监视施行细那么进展补充和完善
以利工程监视工作的正常、开展
广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施行细那么
广东一九九六年九月十附件:广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施行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广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理工作进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交工发1992〕443文颁发的
公路工程质量监视暂行规定
和交工发1993〕1060文颁发的
水运工程质量监视暂行规定
的规定结合广东公路、水运工程建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施行细那么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实行“监视、施工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部门是交通主部门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进展监视理的专职机构根据有关法规和部颁的现行技术、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代表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进展强迫性的监视理并对受监工程进展质量认证建立、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在工程施行阶段都应承受质量监视部门的监视
第四条本细那么适用于全公路、水运建立工程工程包括外资和合资建立的工程工程
凡广东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等类别的公路、水运工程建立工程含外资、合资的工程建立工程〕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和附属工程必须承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部门的监视
第二章机构、人员与任务第五条广东主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工作
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理
广东设工程质量监视站以下简称质监站〕是广东交通行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理的权威机构;各地级交通主部门设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