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里高中成立新社團(復社)申請注意事項*繳交1
成立新社團(復社)申請書2
社團組織章程(電子檔)3
社團簡介各一份(申請書及社團組織章程範例
一、申請書必須詳細填寫,包括指導老師、社團幹部、社員,指導老師以校內老師優先,校內無適當老師才可以外聘,社員人數最少要達15人以上,以不超過42人為原則(含幹部,最好多找一些一年級新生)二、申請書必須經指導老師簽名,如係外聘教師應檢附學經歷簡表
三、參加新社團之社員,在開學選擇參加社團時,不可以選擇參加其他社團(選擇參加其他社團無效)亦不可以申請轉社
四、申請書及社團組織章程(電子檔)、社團簡介最遲應於97年8月24日以前繳至學務處,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請書及社團組織章程、社團簡介須待學務處審查通過社團始可成立,未通過審核之社團退還申請人限期補正,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予成立
六、無社團指導教師、招生人數不足、未交社團組織章程電子檔或無適當活動場地者,不得成立
七、社團通過審核後納入社團管理,並於開學後與原有社團一齊上網接受同學選擇參加
※網路上下載的社團組織章程是範本,僅供同學參考,請同學依範本自行修正
社員名單班級姓名備註班級姓名備註班級姓名備註指導老師:社長:*以上幹部各社團可依實際運作需要予以增(刪),每一職務以一名幹部為原則,社員人數不滿30人,幹部人數最多以不超過五人,社員人數超過30人,幹部人數以不超過六人為原則
*社員(含幹部)人數未達15人門檻及指導老師未簽名者不得成立
*本表須與社團組織章程一齊由社長送回學務處訓育組,資料不完整不得成立
*名單確定後,除非有特殊理由經學務處同意,不得變更,亦不得轉社
*社團組織章程內容至少應包括(一)社團名稱(二)社團宗旨(三)社團組織(含編制、幹部任期、職掌、權責)(三)社員資格(四)社員之權利與義務(五)幹部遴選暨罷免程序(六)指導教師之資格條件暨遴聘辦法(七)最高決策機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