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水库水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中小水库、山塘水质,全面依法解除中小水库和山塘养殖承包合同,确保水库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山塘水质达到灌溉用水标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乡中小型水库全部退出承包合同,全面实行“人放天养”,今后不得对外承包
(二)全乡山塘全面退出承包合同,禁止使用有机肥、无机肥和其他生物复合肥等污染水质的饲料进行养殖,实行“健康养殖”,确保水质达到灌溉用水标准
(三)全乡中小型水库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列入饮用水水源的水库水质达到Ⅱ类以上标准
二、工作任务(一)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
各村、组及相关单位要对辖区内水库、山塘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质、管理现状、承包养殖等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台账明具体实施方案
(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全面清理
整治期间,要做细做实入户宣传动员工作,统一认识,争取广泛支持,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
重点整治投饵投肥养鱼行为,取缔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拆除在水库、山塘溢洪道设置的拦鱼栅等阻水设施
(三)建立水质档案,定期监测水质
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区域中、小型水库水质每季度检测一次(监测结果进行通报)
乡完成水库、山塘水质建档任务做到“一库一档”
水质未达标的,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四)全面停止承包,限期依法收回租让
本着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原则,按照“谁发包、谁收回、谁管理”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条规定,依法收回对外承包的中小型水库和山塘的水面养殖权
(五)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属地管理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落实村、组及相关单位、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
小(二)型水库由乡乡负责,山塘由行政村、组负责,确保每一座水库、山塘落实具体责任人
各村、组要逐一落实库长制,作为水库水质治理责任人(同时也是水库防汛责任人),具体负责水库水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