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境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逐步建立学校师生与物业公司共同管理学校环境的机制,发挥环境管理的育人功能,培育感恩、责任、合作等意识
本规定适用于校园内各部门、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
校园管理处是校园环境的主管部门,负责校园环境的具体管理工作
校园环境包括校内环境和周边环境
校内环境指教学楼、行政楼、实训楼、食堂、学生宿舍、公共道路、绿化环境、公共宣传设施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周边环境指校门外的空地及校园周边绿化环境
具体区域划分及管理部门(划分原则: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序号地点/位置负责人(部门)11#楼信息系22#楼学生处33#楼设计系4宿舍楼学生处5行政楼办公室66#楼工会74#D座工程系84#C座电子系9门卫安全保卫处10园区校园管理处6
室外学生分担区:见附表一二、环境卫生管理(一)道路清扫和保洁1
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①道路保洁范围应为车道、人行道、路沿石、路边栏杆、边沟、树穴及其他设施等
②道路保洁等级划分一级:校园主干路;二级:校园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③道路保洁等级的规定道路保洁等级应符合表1:表1、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保洁等级果皮(片/1000M2)纸屑、塑膜(片/1000M2)烟蒂(个/1000M2)痰迹(处/1000M2)污水(M2/1000M2)其它(处/1000M2)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