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局于20XX年3月17日至3月27日对XX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XX年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实施了监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XX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位于XX市人民路1100号,改制于20XX年,其前身为XX市自来水公司,现隶属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汪香元;目前注册资本100,000
00万元,均为国有资本
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给排水安装,二次供水设备安装,给水工程设计,水质检测与分析,给水器材供应,自有房屋出租
至20XX年底,公司员工642人;固定资产原值283,631
48万元;设计日供水能力为90
00万立方米,拥有dn100以上供水管网2205公里,承担姑苏区、相XX县区和木渎镇、胥口镇供水任务,供水用户466848户,其中居民用户435501户,工商用户28349户,其他用户298户
二、成本监审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三)《XX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XX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1(一)成本审核内容
依据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主要审核公司上报的成本项目、成本核算内容和费用分摊方法是否合理,填报的成本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成本项目核增核减情况及理由1
核减项目(1)职工薪酬
包括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按规定核算,审定为8,845
第1页共2页(2)业务招待费
按规定核算,审定为13
(3)管理费用-税金
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规定核算,审定为485
(4)修理费
按规定核算,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