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合同编号:年保理字第号国内保理业务融资合同卖方(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保理行(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制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您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1、您所提交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您已经认真审阅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已经充分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本合同签署前,您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
本合同生效后,您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主动履行义务
4、为保护您的利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本行
5、如果您对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向本行咨询
鉴于甲方业务需求,就甲方与商务合同买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向乙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1、保理:本合同所称的保理是指乙方通过与甲方协商受让甲方与买方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取得对买方收款的权利
乙方在应收账款到期后30天内将受让应收账款的对价支付给甲方
2、保理额度:指在乙方核准的额度有效期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理业务的最大限额
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只要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不超过该额度,乙方可连续的、循环的为甲方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业务;但在甲方每次申请提取额度时,乙方将另行考虑甲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通过对买方资信状况的严格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甲方提出的申请;如同意,该次提取计算在保理额度内
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该额度表示乙方对受让自甲方的应收账款承担坏账风险的最大限额
对于超出该额度的应收账款,或者有追索权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