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看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知识产权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
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
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
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
近几年来,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
可以说,知识产权战略是小到一个企业,大到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对外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此举标志着,历经4年制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正式进入实施期
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表明我国正在从国家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战略高度看待知识产权工作,以调整知识产权制度、做好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文化等政策的衔接为核心,为我国自主创新、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我们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的同时,也应当注意知识产权带来的负面问题,这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滥用
《纲要》中也对此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纲要》第14条明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第1页共8页益
”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