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XX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XX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XX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指由收购站点、社区回收亭、机动车收购站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XX市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站点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回收站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回收站点的设置及标准1第四条原则上市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收购站点、回收亭或机动车收购站,镇(乡)每2,000-2,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或回收亭
(1)回收站点
必须是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独立房屋或独立院子,独立院子围墙必须是不低于2米高度的彩钢板或砖混结构院墙,统一标识,大门不能通透,场地平整,上不露天、下不露土,地面要进行硬铺装
(2)回收亭
采用轻型彩钢板材料全封闭,景观式设计,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的原则,实行工厂化生产,现场装配完成,标准回收亭面积为20平方米,工作间为6平方米,仓储室为14平方米
建筑主体材料为金属彩钢复合板材,工作间门窗为双层塑钢门窗,仓储室门为手动卷帘门
(3)机动车收购站
对不适宜建立固定回收站和回收亭的繁华市区地段,采用两吨封闭箱式机动收购车作为移动收购站,第1页共5页既美观又不影响市容环境
机动车收购站采取定试点收购的办法,在告知居民的基础上,按时停放在指定位置,设立收购牌,标注当日的收购价格及电话,收购人员统一着装,在规定时间内2及时拉运,不超时停留,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