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篇一: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法律依据1、《合同法》“总则”中:一般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中其他组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第(5)条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而“建设工程合同法”只是《合同法》中“分则”的一部分,是在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在《合同法》“总则“中已经说明,而在“分则”中只体现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分类、承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等规定
2、在《建筑法》中没有对分公司在的权限具体约束而在《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所以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只是在工程所在地能够更好,更有效的展开施工和业务的需要,在其具有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后,在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所以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篇二: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一、分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及产生纠纷后诉讼主体问题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第1页共6页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