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由第13号国家主席令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法新增加了17条,修改了59条,新增和修改的条数占了一大半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揭开了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新篇章
国家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确实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虽然大多数单位在落实责任方面主流是好的,但仍有部分单位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再有是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还有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培训教育跟不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二是监管职责不清,个别领导和企业负责人,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倾向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抓贯彻落实不够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仍有死角,部分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知仍停留在对重特大事故的关注上,而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道不多,自律意识淡漠,违规和违章现象经常出现
三是重点领域隐患仍然较多,从安全生产大检查所反映的情况来看,道路交通、煤矿、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受煤炭行业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政策的影响,在投资压力的共同作用下,工期紧张,造成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的急躁心理,影响企业安全管理和煤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