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生产技术转移1人员及职责新药生产技术转移一般实行项目管理,应由转移方(研发部门)和接收方(生产系统)共同组建药品技术转移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应由接收方担任
转移小组的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研究开发部门(转移方)>生产部门(接收方)>质量部门(接收方)>工程部(如适用)(接收方)1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一般由质量管理部门的资深人员担任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接收方与生产方签订技术转移合同>组成项目组,制定项目计划和预算>领导项目组,从总体上把握整个项目的进展和预算控制>负责转移方提供所有技术资料、样品、原辅料(必要时)的接收>负责将整个项目分为若干子项目,分配给相关人员,并监督执行>协调并跟踪各子项目进程,必要时向转移方提出技术培训的要求>负责技术评估/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转移方案与报告的批准1
2研究开发部门研究开发部门作为转移方,应由该药品的研发者作为项目组成员
必要时,药品研发中负责处方、工艺、质量研究的人员均应加入项目组,以确保药品开发过程中信息的完全转移
研究开发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有的技术资料,如原辅料生产商和质量标准、处方、生产方法、中间控制标准、成品质量标准、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稳定性数据、药品与包材相容性实验数据等等>提供样品、原辅料、包装材料(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参与技术转移过程中的风险评估,特别是对需要进行变更的内容进行评估>负责起草技术转移方案,如分析方法转移、处方和工艺的转移等等1
3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作为接收方的一员,主要是进行法规符号性评估,并负责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的转移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评估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并起草评估报告>负责制定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部质量标准;>协助转移方进行分析方法转移并复核分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