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纺织品服装燃烧性能技术法规与标准2009-05-09来源:印染在线点击次数:1685关键字:纺织品服装纺织品由于其本身结构特点,是引发火灾的主要材料
因此,纺织品服装(如晚装、地毯、窗帘和床垫等)的燃烧性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些发达国家对此都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晚装、地毯、窗帘和床垫等纺织品的阻燃性能提出了要求,并要按照法规中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达不到所规定要求的商品将被禁止进口和出售
但是,这些发达国家以维护人身安全为由对纺织品服装提出的阻燃性能要求,往往也被用来作为阻碍他国纺织品服装进口的一种技术性手段
一、主要贸易国家的纺织品服装燃烧性能技术法规1、美国美国早在1953年就通过了《易燃织物法案》(FFA),在1954年和1967年又先后对其进行了修订,由美国国会颁布,并由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该法案主要包含了服装和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技术规范,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具有高度易燃性的纺织品服装
据此,CPSC还制订了:服用纺织品的可燃性标准(16C
161);乙烯基塑料膜可然性标准(16C
1611);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0~6X号(16C
1615);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7~14号(16C
1616);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C
1630);小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C
1631);床垫的可燃性能标准(16C
以上皆为美国强制性的技术标准,所有进人美国市场销售的相关纺织品服装都必须据此进行检测,并要达到其规定的阻燃性能要求
另外,美国一些州也有针对纺织品阻燃性能的技术法规,如加利福尼亚技术公告117号,主要是针对家庭装饰用纺织品,对多孔弹性材料、非人造纤维填充材料、人造纤维填充材料、蓬松材料等的阻燃性能和测试方法分别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