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2011年5月一、课程培养目标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
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对技术思想和技术方法的普及、普适的理解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与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信息素养在课程目标的不同维度均有体现
其中,在知识与技能维度,强调对信息技术基本概念、思想和基本工具的了解和掌握;在过程与方法维度,不仅强调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和方法的掌握,也强调信息技术学习方法和习惯的养成;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维度,强调在课程整体层面上要重视学生对信息道德、信息伦理、信息文化的感悟与内化,引导他们形成积极的有关信息时代的技术观和价值观,养成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学习和改善生活的意识和态度,积极、负责、安全、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
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是一个持续提升的过程,在不同学段,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内容各不相同,在信息素养的培养水平上各有侧重
其中,小学阶段侧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工具的掌握和应用,强调对信息技术和信息文化的体验和感悟,以基础入门为标志,以感悟信息文化为目标;初中阶段侧重对信息技术基本特征的归纳和总结能力的培养,注重主动学习信息技术的意识和方法的熏陶,关注与信息素养相关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想象能力、批判能力的培养,以迁移应用为标志,以顺应信息文化为目标;高中阶段强调领域应用,以多样化的应用技术领域的能力训练为主,同时强调学生在不同领域方向上的个性能力塑造,以个性化能力培养为标志,以内化信息文化为目标
二、课程内容架构课程内容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用表格独立描述
小学和初中阶段一共设置五个模块:硬件与系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