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若干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为推动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和商务部、财政部评审通过的《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就加快我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通过政府引导、街道主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市场运作、规范实施,加快建立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促进我区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引导回收站(点)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经营规范的固定或流动社区回收站(点)
逐步对目前走街串巷的回收方式进行整合和规范
建立社区回收人员管理档案,促进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向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经营方向发展
三、目标任务年底前,按照商务部、财政部评审通过的《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商务部《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XX县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每个站(点)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的要求,在我区各街道办事处合理设立社区回收站(点)
各街道办事处要把设立回收站(点)作为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的组成部分,按照合理布局、网络通畅、标识醒目、环境洁净、管理规范,便于投售的要求进行设立
根据全市安排,我区需在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118处社区回收站(点)的新建或改造提升
四、建设与管理(一)投资主体
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第1页共4页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兴建社区回收站(点)
(二)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回收站(点)规划建设和管理;成立区再生资源领导小组,再生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社区回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