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工作经验与思考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独特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年以来,XX县区妇联与区法院建立以婚姻家庭纠纷为载体的妇联组织特邀调解员制度,开通妇联参与司法调解的绿色通道,实现妇联与法院的对接与共建互动
一、主要做法一是创新调解模式
区法院与区妇联积极沟通,委托或邀请妇联干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
20*年6月,区法院、区妇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纠纷案件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双方共建方针为“互动维权,实现双赢,整合资源,合作高效”,并就诉调相关的各类规则和要求以及信息互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等进行了明晰
运用方便、灵活、快捷、经济的方式方法,积极化解日益增多的婚姻家庭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完善调解机制
改变妇联、法院原有的各自单一的调解模式,推行指导调解、协助调解、委托调解,实行区法院挂钩审判员日常调解业务指导、妇联干部直接参与法院关于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和受法院委托先行调解一些比较重大、复杂的离婚案件等
区法院、区妇联在区妇联、区法院民一庭设立了联络办公室,负责具体案件调解事务的对接工作
建立通报机制,互相通报离婚案件的诉讼和处理情况,及时解决调解衔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引导诉讼机制,对一方当事人不接受妇联调解或者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引导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效力确认机制,当事人直接到妇联达成离婚协议后,将调解协议通过挂钩审判员提交法院寻求效力确认,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即可
三是改善调解方法
综合运用法律、情感、心理等知识,采取“心理缓和法”、“换位思考法”、“情理攻势法”等进行沟通调解
区妇联、区司法局建立了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出“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办理”三项第1页共3页举措,通过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给予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