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XX同志正常退休的申诉材料XXX信访办:我叫XX,男,1960年9月生人,现在新丰镇等畜牧兽医站工作,身份证号:xxxx,家庭住址:xxx,电话:xxx。现突出以下三方面诉求:一是请求协助人社先关单位办理正常退休;二是请求尽快协调XX等相关单位,对本人2002年X月—XX年XX月共6个半月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和滞纳金进行补缴;三是请求协调相关单位处理我所缴纳的个人部分XX元(含滞纳金X元)。具体事实情况如下:我于1980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大中镇、南阳镇、草堰镇、新丰镇等畜牧兽医站工作,今年9月6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当我前去办理退休手续,新丰镇政府工作人员告知我有6年半时间不在新丰镇工作,未缴纳养老保险,无法办理退休相关手续。经查询,共欠养老保险费291349.47元,滞纳金367100.33元。主动缴纳了个人部分之后,仍然面临单位部分未缴纳的问题。据查,我的养老保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2002年之前在大中镇,南阳镇,草堰镇工作期间,因为体制改革的原因未缴纳保险,根据组织安排,我在2002年到新丰镇工作。在2014年X月X日,区政府召开XX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妥善解决我们这部分人员的保险问题,并指出由目前所在的单位一次性缴清职工养老保险所有部分。但是,如今新丰镇政府非但不主动解决问题,还让我垫付2002年以后的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理由是2002年之前的他们不负责。当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先后多次奔赴区政府组织办、科技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诉求,希望能够均是推诿扯皮的含糊答复,根本解决不了我当前面临的问题。据我了解目前像我这批24个分配到乡镇一线的同志均落实了相关要求,由单位完成了养老保险的缴纳,和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均按期办理了退休手续,例如小海镇兽医站的徐进成7月22日顺利的办理退休手续,草庙兽医站的仇荣平9月19日顺利的办理退休手续,唯有新丰没有落实到位,导致我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我在畜牧兽医站从事工作40余年,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他是风险,且都是在一个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出现这种问题让我简直不能接受,再加上个人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承担如此巨额的费用,被逼无奈,只能来信反应相关问题,恳求上级有关部门能够本着关心关爱多年奉献一线职工的原则,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尽快缴纳单位部分,帮助我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我相信,在区政府的英明领导和果断决策下,一定能够还我公道,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和处理结果。申述人:XXX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