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改革和发展工作意见近期,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10个方面38项要求
《意见》指出,*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任务繁重,统筹城乡发展任重道远
《意见》部署的主要改革任务是:积极推进改革试验,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体制
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确保各级财政支农投入总量和比重逐年增加,建立健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府投入机制
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
拓宽支农资金渠道,强化支农资金整合运用
推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金融扶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统筹市区、城镇与乡村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及大中城市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支持*构建城乡一体的基层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引导科技要素向农业和农村转移
创新农工商合作、联营、一体化经营体制,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经营关系要长久不变
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合理安排和调控城乡用地布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尽快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加强土地整理工作,支持和指导*创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模式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