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实现“三年全面恢复,五年提升跨越,八年全面小康”的灾后重建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紧密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文明城市,以及迎接省卫生城市的复查等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推动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而努力奋斗
工作步骤按照《XX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XX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用两年时间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
阶段目标展开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目标——抓好城市容貌治理工程、乡镇整洁工程、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力争在整治城市及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提高保洁水平、普及卫生和文明常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具体工作——城市容貌治理工程;乡镇整洁工程;村庄清洁行动;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行动
深化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2月)目标——集中开展城市环境改造、乡镇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实现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具体工作——城市环境改造工程;乡镇容貌整治工程;村庄庭院美化工程;公民素质提升工程
提高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9月)目标——结合整治工程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第1页共2页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具体工作——开展“完善提高、健全机制”活动
一是城市和乡镇要结合整治工程实践,对照既定的整治标准进行完善、补充,在日常保洁、经费保障和资金投入、问责、督查指导、全民参与、舆论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