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层道德评议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道德评议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道德评议活动,用身边事、身边人来教育、感化、引导广大群众规范日常行为,摒弃不良习惯,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深入人心,为城乡一体均衡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保证。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褒扬正气、鞭策落后、传播文明,使广大群众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市民对文明创建和和谐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文明家庭比例大于30%”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建成区内13个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健全评议组织、建立评议平台、开展评议活动;20XX年底前,道德评议活动在全市城乡基层全面开展。三、基本原则(一)正面疏导、积极引导的原则。对遵守道德规范的言行予以褒扬,对道德失范的人和事进行评议剖析,说服和劝导当事人认识错误。(二)因人而异、因事制宜的原则。注重评议方式方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强评议效果,防止造成负面影响和消极后果。(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一事一评,就事论理,以理服人,评议中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侮辱人格,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四、主要内容(一)建立道德评议平台。建设道德评议平台是开展好道德评议活动的基础环节。要按照“整合利用、方便群众”的原第1页共4页则,立足社区(村庄)实际,在村庄大院、社区(小区)广场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段单独建立固定的“道德点评台”,或者依托村务(居务)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建设“道德点评台”。“道德点评台”要有规范统一的标识,有足够的版面,有固定的栏目,有相应的内容。(二)健全道德评议队伍。道德评议队伍负责收集村庄(社区)居民出现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现象及好人好事;负责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批评指正,对好人好事进行颂扬,并在“道德评议台”上进行公示;负责对发现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居民自觉养成文明生活习惯。要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由群众推荐、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审查确定评议会成员。(三)明确道德评议内容。道德评议的内容应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相关要求的具体化。要把社区(村庄)中那些法律管不到、行政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人和事、言和行作为评议重点,以“爱党爱国、履行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崇尚科学、重视教育;勤俭持家、自强自立;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团结友善、乐于助人;计划生育、服从管理;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移风易俗、健康娱乐”等为基本标准,突出社区(村庄)管理、青少年教育、尊老爱幼、环境整治、村(居)务公开及邻里、家庭矛盾纠纷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评议内容,使群众易记、易学、易对照、易接受,使评议活动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四)改进道德评议方式。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针对群众思想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对正面的进行表扬、弘扬正气,对反面的进行剖析、促其转化。在评议方式上,因事制宜,对普遍的倾向性问题以及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召开道德评议会集中点评;对个别存在的或涉及隐私、不宜公开的问题,尊重被评议对象的人格,由有关人员以谈心式点评;对好人好事,要利用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公开表扬;对不文明、不道德现象,要在“对事不对人”的前提下及时予以曝光批评第2页共4页(一般不点名);对“老大难”问题,要在点评后跟上监督,保证评议效果。五、活动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下旬)各镇街道、村居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明白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开展道德评议活动的目的意义,宣传活动内容和要求,引导群众自觉“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二)示范推进阶段。(20XX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