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统筹城乡科学发展,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改善农村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和《XX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保护耕地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方针,以保障农民权益为重点,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改善农村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全面实现有效耕地面积不断增加、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总体目标
二、目标任务1
依照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年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划定未来5~10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重点区域范围,其中拟复垦整理的农村建设用地总面积全市不少于40000亩,每个镇乡不少于4000亩;划定“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区,单块面积5000亩以上,每个镇乡不少于三个,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范围,为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打好基础
通过各镇乡政府组织调查和可行性论证,确定废弃农村居民点、工矿用地拆旧复垦地块,报国土局审核并建立拆旧地块备选库,由镇乡政府实施拆旧复垦整理经XX市国土局、省国土厅验收确认后纳入挂钩拆旧储备库,每年入库总面积不少于1200亩(任务分解见附件)
每年申请挂钩周转指标1200亩,由全市统筹使用
三、资金管理挂钩周转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扎口管理
拆旧复垦经费由市财政从土地出让金中划转筹集,并建立专门台帐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到镇乡包干使用,总额为5万元/亩
根据市第1页共3页工作组核定的拆旧复垦入库面积,项目开工后预付1万元/亩
最终结算以省国土厅验收结果为准,结算标准在5万元/亩基础上根据省验收合